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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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狼骑至少上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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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个十几岁的少年,就算在岭南经历过与土司的战斗,而且打了几场胜仗,但那些土司不过是些穷山恶水里的野人而已,身上连像样的皮甲都没有,穿的还是藤条编制的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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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凉的草地上,到处都是尸体,许多野狗乌鸦正围着尸体啃食着,看起来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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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到近前,他们脊背上就出了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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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在马上,两人都是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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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使来报的时候,已经是李谙被袭的第二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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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敌人,他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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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人没有留下同伴尸体的习惯,打仗之后他们往往会拼死抢回同伴的尸体,然后集中在一起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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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却越是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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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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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皇子他们不但没有失败,反而大胜突厥狼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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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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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绍看到这里,一张脸虽然恢复了些血色,但眼中仍是惊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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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战场上留下了这么多尸体,显然对方根本来不及,或者说没有办法抢回同伴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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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两倍甚至三倍于己方,从小就在马背上训练骑射精通能征善战的突厥狼骑,他们竟然还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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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给他两万精兵,他敢打到突厥人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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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下马后,柴绍便仔细朝尸体堆里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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