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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救人又不是求他们报恩!”李志直接摇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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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的心里也有些不舒服,去年在高考的最后一天,他在去高考的路上,遇到三个人抢劫一名少女,这让正义感非常强烈的李志想都没想的就挺身而出,最后的结果就是,他被那三个抢劫犯打得站不起来,因此耽误了高考,而被他救下来的那名少女,早在他被打倒前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李志因为受伤昏迷躺在那里足足两个多小时,最后还是被闻讯而来的姐姐救回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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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就知道,现在流行白眼狼!雷锋叔叔那已经是历史了!”赵文强讽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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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风凉话了。你小子见了我女儿可是还没给见面礼呢!”李志开玩笑似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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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不说我还真忘了。晓丽,过来,第一次见面,叔叔也没有什么准备,这个玉葫芦就当是叔叔的见面礼吧!”赵文强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绿莹莹的玉葫芦直接给李晓丽戴到了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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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这是冰糯种!”看着脖子上挂的玉葫芦,李晓丽微微一愣,她没有想到李志的这个同学居然如此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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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眼力!兄弟,你这个干女儿不一般呀!”李晓丽的话让赵文强眼前一亮,不由得夸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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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别看年龄小,就喜欢看一些稀奇古怪的书,有些东西她知道的比我都多!晓丽,这个冰糯种是什么意思?”李志对李晓丽那是知根知底,他也知道李晓丽重生前是做什么工作的,再加上现在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那是夸张,但是用博学两个字形容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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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翡翠分为很多种类,这冰糯种就是其中一类,你看它的透明度介于透明与不透明之间,就好像是煮熟的糯米。而且你再看这色,这可是正儿八经的阳绿,所以你别看这个葫芦的大小也就和小拇指,但是最少也得两千块钱以上!”李晓丽为李志“扫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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