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又看着‘不能’背的包流泪。甚至极端到使用电击一类的厌恶疗法,却在承受这些的同时仍然爱他爱得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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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极度痛苦的时候是会抹去一段记忆的,我们的身体是如此擅长抑制绝望。但讽刺的是,我们并不能确定究竟是哪段记忆的存在使我们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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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因怕自己吃药大脑衰退而反复地穿和他在一起时穿过的衣服,连同品牌的都不放过。故意买包色与他相同的款,尽管她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甚至想过把两盒明明很馋却仍未拆的烟装裱起来,只为将他烙刻在自己的灵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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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高贵,神圣,不容侵犯,理智自持的黎昼,在酒吧门口被朋友扶着边哭边吐,在屋内看着他的名字一言不发地连喝一整瓶,在要被人硬拉去酒店,在被别人强迫着接吻谈恋爱,在酒精中失去清醒口吐白沫,在救护车上失去意识的时候,她心中在想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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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代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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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聿珩」叁字,「想你」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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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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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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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聿珩想,我他妈真是个畜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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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遂了黎昼的愿,怎么学术上都能因为一点细枝末节的表述方法就和导师争执起来的人,就这么听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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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骨子里才是个暴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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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昼的怒火与倾斜只会对内消化,发泄到她自己身上,面对这种情况,黎昼总是会迫切希望着一把长刀能直挺挺地将她斩断,连同她不知所终的思绪,以及那根在她内脏里不断搅动的,名为无力的毛绳。如若不能,她则倾向于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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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刻看到黎昼的陷落,裴聿珩会想要将促成这一切的原因都毁掉——包括他自己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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