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但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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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就是两个人互相杀害对方仇恨的人,让警察调查不出犯案动机,这样做可以让我们本身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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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ator:再说明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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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比如,现在我已经替你杀掉了你妈妈的那个同事。我跟那男人的生活是没有交集的,只要我不留下血液毛发等证据,警察都是找不到我的。当然,实际上就算留下了血液毛发,也很难找到我,还可能干扰他们的判断;而就算你被算进了嫌疑人之中,也查不出你的动机,人本来就不是你杀了,你也有不在场证明。这种案子对于警察来说是比较难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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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ator:可是,我们都不认识对方。我连你叫什么,长什么样,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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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不认识更好,有交集的人反而更容易引起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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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ator:我们可能在不同的城市,相距甚远,不好操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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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我们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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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ator: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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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我刚才看了你的资料,我们都在x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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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叶梓逐渐被对方说服了。这个叫兔的人,最初叶梓觉得对方是个中二病的初中生,而现在,逐渐觉得,对方可能是一个很有逻辑性,很有头脑和胆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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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梓变得越来越兴奋,他的呼吸逐渐急促起来,终于摆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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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ator:好吧,排除这个。但是,光聊下天就确定这种大事可能有点不妥?我要如何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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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那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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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我先帮你杀人。等事成之后,你再动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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