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穷得连初中都不让我念完?为什么我十三岁后再没有长大?为什么我只能活在别人的眼色里?我从来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在别人面前哭或者笑,总是像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即便无缘无故挨骂甚至挨打,也得忍气吞声当作家常便饭。周旋,我总是想要摆脱杨兵,而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你面前——当你黑夜里独自巡逻时,当你坐在四楼的书店阅读时,当你在底楼照顾重伤员时,都有一双眼睛看着你。我相信你肯定看到了我,可你却对我视若无睹。我知道你喜欢别的女人,就在我们这些幸存者当中。我嫉妒她。但我并不恨你,我只是个洗头妹,看上去还像十三岁,你不会对我有兴趣的。我自作多情,像个花痴。我愿为你而死。可是,就算真到了那一天,你恐怕也不会多看我一眼。所以,我开始跟杨兵聊天,很多次都是故意在你面前。你跟杨兵的关系不错——这是你最蠢的地方,每次看到我跟杨兵在一起,你就不好意思地躲开了,我真想抓着你后背的衣领,把你拎回到我跟前——但我必须再长高三十公分。对不起,我把自己给了杨兵。他差不多是强迫我的,但我没有反抗。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想让你对我有些在意,想让你感到一丝惋惜,想让你对我有一点点怜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想过。我和杨兵藏在酒店大堂的一个小房间里,度过了差不多一个钟头。但我没什么感觉,只是像完成了某件任务,倒是他非常满足,指天发誓要保护我。我假装很高兴,仿佛是被他的真诚感动,才会改变对他的态度——其实,无论男人怎么改变自己,女人对他的态度是不会改的,要么就是勉强和伪装。反正杨兵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月,在我打工的足浴店,老板就把我压到床上抢走了第一次,他就是为这个才把我招进来的。后来,我换过许多工作,也遇到过很多男人,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喜欢的。你是第一个。周旋,我并不爱慕你的才华。当然,每个人私下都叫你三流作家。我只是喜欢你的眼神,你的那种气质。我没有读过几天书,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总之我就是喜欢你,没有任何理由。不管你有没有看我几眼。第三天,我们发现了郭小军的尸体,他死得很惨。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一起调查。但是,我知道是谁杀了郭小军——没错,我能看穿杨兵的眼睛。他与我有过身体的接触,我盯着他的眼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他没有什么能瞒过我。可我不会告发他,因为我也讨厌郭小军。这天晚上,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出来,到地下四层的坟墓去。我可不是去上坟的,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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