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高毅加上小黑也才两个人,而最多的那桌人可是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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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来这里吃饭的都是当地的有钱人,他们吃的是饭店提供的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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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来吃菜自带主食的,高毅看了好几眼,他们自带的主食是一种白乎乎的糊状物,第一眼看上去,挺像冰激凌的,那是木薯,高毅在塞拉利昂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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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毅他们的菜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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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不提供筷子,但是提供勺子,不过没关系,高毅自带了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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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别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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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盆里有个硕大的不锈钢勺,高毅往自己的米饭里浇了点汤,然后用筷子夹了块鸡肉放进了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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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着迎着冲击的味蕾,竟然感受到了久违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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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辣,微酸,但是鸡肉没有异味,微微有些硬,但这是因为鸡肉品质导致的,饭店用的都是散养柴鸡,所以,鸡肉的口感竟然还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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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起来竟然还真的像那么回事儿,真的比在塞拉利昂吃到的要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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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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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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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美食鄙视链顶峰的华夏人,这菜真的只能算可以吃,能吃,还行,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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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习惯没有高下之分,让一个南方人顿顿吃面条大概率是受不了的,再细分一下,让一个老广顿顿吃川菜也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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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毅顿顿吃米饭他还难受呢,再让他吃个甜豆腐脑他得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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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美食的等级必须有区域性的高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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