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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勘刑警的现场勘察和法医的尸体鉴定当中,关于尸体被焚烧还是活人被烧死,其实有很多特征可以进行区别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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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同特征的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尸体是没有活性的,被焚烧之后出现的一些症状在有活性的活人身上并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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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是活人被烧死的话,那么在烧死之后,眼部喉咙呼吸道还有皮肤都会呈现出和死后分尸不同的一些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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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睫毛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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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在被烧死的过程当中,会本能的保护眼睛,也就是说在烟雾的大量刺激下,眼睛会首先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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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当中会有很明显的眼角纹出现在烧死的过程当中,这种眼角纹会持续残留而不会消失形成所谓的鹅爪型的这种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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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为紧闭双眼,所以眼睫毛的根部和中部并不会被燃烧掉,只有眼睫毛的尖端部份。会被燃烧,这就是所谓的睫毛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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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烧死的人皮肤会有大片的不规则的烧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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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出现红斑、水疱、焦痂,有些尖端部分,比如说手指或者是脚趾在长期暴露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出现碳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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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医进行组织学检查的时候会发现血管有收缩,而且有些毛细血管会有破裂出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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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是尸体的话,就不会有上述的这些症状,因为死者已经被杀死了,失去了活性,那么就只会出现一些表面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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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因为在火灾当中死者会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这样呢会会导致皮肤变成鲜红颜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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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没有被烧到的皮肤,比如说腋下大腿内侧等比较隐秘的部位,有可能会发现这种鲜红颜色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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