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鲜于颖雅开始了独自闯荡的生活。
这一日,她漫无目的的在山间小路走着,在路过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子时,看见一个男人呼喊着跑出了家门。
刚跑出去没多远,就见一个女人以极快的速度追了上去,从背后将男人抱住,一口咬在了男人的脖颈之上。
鲜于颖雅一时间愣在原地,这二百六十余年,他第一次遇见了同类。
书中暗表,其实过去她三人生活时,经常遇到尸族同类,只不过当时是以林然为主导。
而林然对于这些吸人族血液的同类非常反感,且林然的感知也相当敏锐,每每遇到同类,就选择远远避开。
鲜于颖雅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对于她来说,这是第一次遇到同类。
作为尸族的鲜于颖雅,对于吸人血这件事很反感,但同类当着她的面吸人血,她也不排斥。
就好像狗爱吃屎,但有的狗就是不吃,吃屎的狗要是当着它面吃,它也不会恶心的吐,说不定还会过去闻闻。
鲜于颖雅也是这样,那个同类当着她面吸人血,她肯定不会为了一个人族而去跟同族之人交恶,去打生打死。
于是,她没有管那个被吸血的男人有多痛苦,只是好奇走上前,蹲下身紧盯着那个正在饱餐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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