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怎能不气恼呢?
恼羞成怒的他忍不住窜上三楼,找这赖皮小子理论。没想到那家伙光着上身坐在阳台上,哼着歌把刚煮熟的肉切成小块放在一只被剃光毛的狗前的盘子上。
在这个时代,人们连饭都吃不饱,更别提吃肉了。然而,这家伙却靠着酒楼积攒了不少银两。更令人气愤的是,他竟然还学那些高官达人的不良习俗,如此浪费如此好的肉。
六皇子看到这一幕,不禁皱起了眉头,他的语气也变得很不好,对着程景浩呵斥道:“你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不赶紧让人把那些牌子拿下来!”
程景浩听到六皇子的话,只是随意地扫了他一眼,然后突然笑了起来。原来,他并不是在笑六皇子的指责,而是因为他注意到了老道士写的字。那字真是太有风骨了,让人不禁为之赞叹。
程景浩心里暗自琢磨着,让老道士帮他写家书似乎不太合适。毕竟,这老道士的字实在不是常人看得懂的鬼字,看似好看,实际没几个人看得出是什么字,用在他写给郭芙兰情书上,实在浪费他的好纸。
不过,说起字来,程景浩倒是想起了六皇子的字。他曾经见过六皇子的字,那可比那些什么秀才书生的字好看多了。
“你来的正好,我正有事找你帮忙呢。”程景浩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地从怀中掏出一块洁白的棉帕,随意地擦拭了一下双手,仿佛这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动作。
紧接着,他转身回到屋内,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精致的木盒,盒子表面散发着淡淡的木香。程景浩轻轻地揭开盒盖,露出了里面一叠雪白的宣纸,那宣纸的质地柔软细腻,仿佛能感受到它的丝滑。
然后,他又像变戏法一样,从怀中摸出一支专属的毫尖和一方小巧的墨砚。这毫尖看起来价值不菲,而那墨砚更是精致无比,上面雕刻着精美的图案。
只见程景浩熟练地拿起毫尖,先将其放在嘴边,轻轻舔了几下,仿佛在给它注入生命一般。接着,他把毫尖在墨砚中轻轻一蘸,让墨汁充分地渗透进毫毛里。
完成这些准备工作后,程景浩将毫尖递给了六皇子,那动作就像是在展示一件珍贵的宝物。
然而,六皇子一看到这支被程景浩如此“特殊对待”的毫剑,脸上立刻露出了嫌弃的表情。他不禁倒退了几步,似乎生怕这支毫尖会玷污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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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有笔墨,不用你这个。”六皇子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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