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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共爆开169颗灰珠追溯到了9年多之前——斯蒂芬妮那时刚满16岁,还在纽约私立女子学校读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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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变化是从三个月后的1872年9月份转学到英联邦贵族私立女子学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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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872年的11月份,斯蒂芬妮在一次参加同学组织的聚会时被贵族子弟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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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在察觉不对之后非常机警地跑到聚会的庄园的一间空房中躲了起来并反锁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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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还是被暗算她的贵族子弟找到并打开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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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一发之时两个女佣救了她,并将那个贵族子弟用化尸水一般的药剂融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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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女佣属于“四十头大象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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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拥有百年历史的女子帮派,垄断了包括伦敦市在内的英联邦几个大城市的商店盗窃、入室盗窃和勒索绅士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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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在英联邦公众的想象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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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根本不能接受女人是窃贼,因为这一形象违背了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观的核心,因此所有罪行都可以看作是性格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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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行窃是一种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需要妇女自身无法掌握的技能和特征,因此妇女不可能是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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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那些被抓的女窃贼表示同情,认为她们是丈夫或伴侣的受害者,因此对她们判处的刑期,通常比对男性判处的刑期要短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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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导致了数个女窃贼团伙的兴起和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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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头大象帮”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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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的常用套路是挑选面容姣好的成员,让她们被招募到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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