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便著回籍闲住,不许停留。”——《明神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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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1571年(隆庆五年),每官每年官俸:206石,彼时的米价为:0.6两/石,实发不足四成。
陈广桂著:《中国财政供养率问题的初步研究》,刊载于《当代经济科学》,2003年7月。
吴建华著:《明代官冗与官缺研究》,厦门大学,2001年博士论文,第60页。\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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