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歇,其后紧接着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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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不能拍脑袋出政令,自然有好一番准备,钱法是税法的基本准备,目前正议到铜钱法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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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的铜钱法度就一个字,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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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至宣德年间,为了推行宝钞,虽然铸造铜钱,却不许民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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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钞的信用与空缺市场,就明晃晃地摆在那里,这般行为引得大规模私铸流通,乃至官署亲自下场,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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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至成化年间,宝钞完全失效,中枢无能为力,干脆发了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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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禁钱的同时,自己也不铸造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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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私铸?对不起,照样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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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闹钱荒才是怪事,用彼时户部尚书丘濬的抱怨来说就是,阻塞货流,荼毒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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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弘治十六年二月,中枢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性,决定重新铸钱“弘治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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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面想通了没用,得下面去做事才行——一如万历清丈,官吏考成硬生生准备了七年之久——而孝宗一朝早已失去了上传下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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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后孝宗皇帝决定查一查自己的钱法执行得怎么样,得到的答复是“各处所铸,十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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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无奈之下,只能降旨,盘查两京内府以及十三布政司所贮洪、永、宣三朝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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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然是铸钱搞不下去了,只能赎买祖宗们铸造的铜钱,以期缓解商货流通的疲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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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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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世宗皇帝登基,才勃然大怒,开始清算旧账,命“户部会同工部,査累朝未铸铜钱,俱为补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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