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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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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栋别墅里,林穗玲经过昨天的事,她在家里纠结了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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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她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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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不是孽缘,这姻缘都是上天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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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徐云还没结婚,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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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一夜夫妻百日恩,自己昨天跟他都已经那样了,也算是生米煮成了熟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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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老爸一直逼着自己找男朋友,也正好可以拿他先去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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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样一来,也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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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为了让自己家的家产不落于外人之手,本意是让她找个可以入赘的,这样以后的儿子跟她姓,家产就不算落在了外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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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一想着对方随意的就能掏出2.8亿买房子的事,就觉得要人家徐云入赘,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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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算有钱了的,但是估摸着跟徐云家比,还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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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一个能让子女随意支配几个亿现金的爸妈,足以可见家里有多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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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只有像徐云那样牛逼的人,才配得上她林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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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自己的老爸,林穗玲的思想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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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找不到让自己中意的入赘那人,那找一个比自己,比自己家还牛逼的男人,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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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强强联合,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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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谁吃谁,反正最后的产业都是他们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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