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第2章 好野的规矩!
\n
宗门禁令:
\n
一、禁止任何门人招惹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之人。
\n
二、禁止任何门人随意招惹他人,我们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n
三、人若犯我,务必除恶务尽、斩草除根、不留活口、挫骨扬灰,最好是连其家族、宗门、至交好友等一同抹除,不留任何活口!
\n
其后,还要选择风口处扬其骨灰,这样才能吹的更远。
\n
四、如无法满足第三点条件,断不可与之交恶,选择忍让即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n
五、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要招惹满足‘招生条件’之人,必须一击必杀,并在最短时间内灭其家族,尤其是女友!
\n
且至少派高出对方最强者三个大境界者出手,绝不能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机会。
\n
如宗门实力不足···
\n
就算再特殊的原因也不准招惹!
\n
哪怕选择赔礼道歉。
\n
哪怕前提是某弟子被对方牛头人。
\n
六:···
\n
看完一系列的新规,五位长老人都麻了。
\n
前面招收弟子的新规倒是还好,虽然不懂这有什么用,可好歹还不算太离谱,勉强可以接受,但宗门禁令是什么鬼啊!?
\n
不准招惹满足收徒条件的人?
\n
这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