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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约用英文和中文书写,一式两份,文义解释以英文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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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约在规定期限内由双方君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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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这第一、七、八、九、十条均为《致中国宰相书》中所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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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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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善在交涉之始,便予以同意赔偿烟价五百万两,而对英方的其他要求均予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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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方步步紧逼下,他又作出一些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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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价增至六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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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为奏恳圣恩”,在广州之外另辟一口岸,但只准在船上交易,不得上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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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并不满意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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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道光也同样不满意英国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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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二(184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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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一批奏折(十一月十四·12月7日发),态度已有转变,即下旨让琦善准备剿办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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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初七(12月30日)道光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二批奏折(十一月二十一·12月14日发),认为谈判已进入死胡同,毫无希望,遂下旨“乘机攻剿,毋得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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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道光恐广东兵力不足,命四川、湖南、贵州备兵共四千人,听候琦善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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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1841年1月6日)道光帝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三批奏折(十一月二十六·12月19日发),大为光火,下了一道不留任何余地的严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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