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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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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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犯罪现场这个名词的解释,之前也略微提了一下,并不是单纯地说就是凶案现场或案发现场。因为犯罪分子准备犯罪、实施犯罪与处理罪证的过程,一般不可能在一个时间、一个地点完成,而往往是几个时间、几个地点陆续完成的。这样,便形成了若干个发展阶段的几处现场;犯罪分子进入与逃离有关场所的路线,也是犯罪现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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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咱这个案子:中心现场是刘科和建伟死的房间,而我们所发现的后墙水管、烟道以及一楼厕所墙上的洞,都叫做外围现场。外围现场的定义是:与中心现场起到关联的地带与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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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划分现场类型的方法,也是大家看侦探剧里经常提到的:第一现场——所谓的第一第二现场,是以犯罪分子活动的先后顺序来划分的。这点比较容易理解。我的老师当年上课说到这里,举的例子就很是有代表性,并且有点冷幽默。该老刑警说:比如碎尸案吧!罪犯碎尸为五百块,分别扔到五百个地方,于是,这案子的现场就有五百零一个现场,其中第一现场是杀人碎尸的,其他五百个现场就按顺序,从第二现场开始排队,一直排到第五百零一个现场,后者就是抛尸现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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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犯罪现场的类型还有其他几种划分方法,如有无遭到破坏而产生的原始现场或变动现场;因现场所处的空间而划分的露天现场或室内现场;由案件性质而划分的杀人现场、盗窃现场等。这里不多记载,真正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怀着一颗求知的心灵,一路小跑,到附近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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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写这个文字的今时今日,我也毕业了若干年了,能记得的,也就这么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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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五岭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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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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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八戒整理了几件衣服,我们基本上都住在场子里,换洗的也都有几套在房间里。所以说,男人出门就是方便,两个人的东西加到一起,也就一个旅行袋,还包括怕九月底的东北有点冷而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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