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将士之间,则又多了两条:牧民杀汉军,得偿命;汉军杀牧民,得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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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前提是被杀者仍是牧民,而非叛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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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条法律条令,真正保护的,其实是河套地区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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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即得罪不起部族头人、贵族,也得罪不起汉军,乃至汉民的底层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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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各部头人而言,即便不考虑‘约法三章’这四个字的政治含义,以及过往的含金量,单就是这条法令保护弱者本身,也足以让这些个贵族老爷们感到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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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场众人,都是各自部族的头人,至少也是头人、贵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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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部族内部,还是在与其他部族进行交流时,在场众人都是毋庸置疑的强者,上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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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太恰当的词来形容:此刻,聚集在博望城外,参加这场有博望侯程不识召集的篝火晚宴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算是河套地区的统治阶级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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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统治阶级,尤其还是落后游牧文明背景下的特权阶级,显然不可能希望法令保护弱者,而不是帮助自己压迫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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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说,这些个部族头人,也在某些场景下会成为弱者、能得到这些法令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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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还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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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河套,能让在场这些人成为‘弱者’的,除了汉室朝堂中央,便是程不识在内的寥寥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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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好听了说,就算没有法令限制,程不识在内的几位‘强者’,也不会对各部头人肆无忌惮的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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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往难听了说,是即便有法令保护,汉家要动河套各部头人,也照样能拿出一箩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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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旁的——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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