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就曾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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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泽乡的陈胜吴广,也是为了躲避这一罪名的惩罚,而决定起义反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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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封建时代的军法,动不动就是斩啊,杀啊之类,仅有的几个不用死的惩罚方式,也就是鞭、杖之类,可即便是杀,也是有许多不同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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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社会法律当中,同样都要死的斩、死二字,前者指腰斩,后者则不限死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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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家里有点钱,坐‘死’罪的犯人,完全可以争取到吞金、毒酒、白绫等当下普遍公认‘不太痛苦’的体面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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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前提是尸体仍旧可以验明正身,不能被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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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坐‘斩’者,自然是被限定了死亡方式,只能是大庭广众下被腰斩,身体断成两截都还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还得痛苦的阴暗爬行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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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法当中,也是一样的道理——不同罪名之间,哪怕同样是个‘死’字,其严重程度也大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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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临战怯敌当斩,一般就是在战场上由督战队顺手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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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逃兵,则是必须把人抓回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活着就杀鸡儆猴震慑全军,死了也得把尸体或首级挂在营门外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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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失期当斩的‘斩’却是军法中最严重的一种死法——集体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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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此刻,郅都所部三万三千余先锋将士来说,真要失期,那真就是三万三千多项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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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或许有戴罪立功,功过相抵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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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是功过相抵,也不会是直接不赏不罚,而是先治罪下狱,而后再因功获得赦免,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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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眼下的状况,对于郅都身边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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