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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死后,袭爵之人不一定能直接原封不动地继承王位,尤其是旁支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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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邵勋的某个孙子就有可能变成郡王,而不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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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爵位都有降等承袭的制度,主要原因是为了减轻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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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曰公,食封三千户,此为宗室降等及功臣所封。视从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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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公这一级,就有功臣可封了,也有宗室降等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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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曰郡公,食封二千户,此为宗室降等及功臣所封。视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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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晋朝来看,有一字王,如赵王司马伦,有二字王,如东海王司马越,也有公,如平昌公司马腾,甚至公以下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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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诸王以郡为国,赵王、东海王其实是“郡王”(但食邑有可能超过一郡),平昌公则是“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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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臣里面最高就是郡公,食封保底三千户,甚至一万户都有,非常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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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曰县公,食封一千五百户,此为宗室降等及功臣所封。视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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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曰县侯,食封一千户,此为宗室降等及功臣所封。视正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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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曰县伯,食封七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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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曰县子,食封五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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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曰县男,食封三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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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的“视某某品”和勋官一样,无官品俸禄,只是一种进秩等级,在各种朝会、祭祀活动时排位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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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般细则,尚需完善,今日只是提出此事,诸君回去后可详加参详。”张宾最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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