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本卷宗中可以看出,益州郡极其富饶,物产丰富,只是一直以来都被益州郡本地的豪强世族所侵吞,在历史上要到武侯南征之后,南中的物资才开始得到开发利用,极大的补充了成都所需,留下了“军资所出,国以富饶”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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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卷宗来看,整个益州郡有在册良田一百二十万亩,其中五十余万亩为水田。滇池平原中的二十八万余亩良田皆是水田,产量很高。而俞元、胜休、谷昌、连然、以及味县拢共也有二十余万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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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诸如同劳、秦臧、牧靡、昆泽等其他十几个县邑中,旱地居多,水田较少,但亦是有六十余万亩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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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田地中,水田年产粮约有两石至两石半,一年两熟,一季稻米一季小麦。而旱地则基本只能种植小麦,春秋两季,年产量一石半到两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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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平均值两石来计算的话,一年粮食总产量约为两百四十万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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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汉代十五税一的粮食税,那就是十六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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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刘封拿下益州郡后可不会只有这么点粮食收入,毕竟雍闿和支持雍家的豪强士族跑了之后,他们的田地可就都是刘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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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说,以滇池平原为核心的这五十万亩上好水田,几乎就全部能够落到刘封的腰包里。反倒是那六七十万亩的旱地,不但分散,而且还都深藏于深山老林之中,大概率主人既分散,又琐碎,能征收的反而只剩下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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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南的惯例,五十万水田按照七三分的话,那刘封几年最少可以分到七十万石粮食,即便除去粮食税,也能有六十万石之多。若是再加上七十万亩旱地的粮食税,最少也能收入七八十万石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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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益州郡中每年可有五十吨生铁,八吨铜矿、三万件铁器,十万斛井盐的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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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万件铁器中,绝大多数都是生铁农具,十分简易,真正属于军械的仅有两千件铜、铁矛/戈。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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