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并雷霆正气,炼了一把随身宝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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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质非钢非铁,和以铅汞,计凡千炼始成,得先天第一肃杀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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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着这把长枪,挑翻十洲三山七十二岛,打得东海方仙道大大小小数十支道脉皆尊蓬莱山为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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涯角二字,正是“天涯海角,无双无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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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枪虽非是传世名器,却实是童渊一身心学所凝,论品秩绝不输给寻常神兵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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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赵云如此慎重,叶横舟也拉开拳架,缓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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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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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四目相对,山道静了短短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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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然一声,短暂的平静被赵云手中银枪骤然撕碎,一切静谧都在此时变作声势浩大、摄人心魄的轰鸣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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涯角枪化作一抹灿银光影,纵跃而起,翻越腾动,如鱼跃龙门,连环点向叶横舟全身上下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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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枪瞬间,赵云脸上骤然绽放出浓烈至极的光彩,仿佛他的生命,都被这一枪所点亮,真正成了个完整的,无缺憾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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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头云中隐龙,骤然破云而出,鳞甲辉焕,气象峥嵘,那股睥睨天下、纵横万里的意气,就算是瞎子也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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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叶横舟也不禁为之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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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风从虎,云从龙,的确非是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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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赞叹中,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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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还是太年轻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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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历那些壮烈战事的少年人,虽也有不凡功底,但终究还不是那个七进七出、冲阵救主的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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