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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如干脆就在艺术片的道路上再深入挖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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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深耕,那筹备个办事处是理所应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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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现在还没开放私人进入电影制作、发行领域,所以她也只能弄个办事处,用以协调在内地的电影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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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上个月去西柏林,她跟中影的小余余玉溪有过交流,向她表明了招揽之意,开出啦5000元港元的月薪,还有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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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余玉溪表现的很心动,但不知为何却犹豫不决,直到电影节结束后,她才答应了陶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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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玉书一开始没弄明白,后来才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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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余玉溪是还不太了解林氏影业的实力,怕这份工作干的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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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节待了十天,余玉溪该打听的也打听到差不多了,再加上《孩子王》获奖,林氏影业的海外版权交易火爆,她也就没有什么顾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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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之前,陶玉书和余玉溪约定,让她先回沪上探亲,然后再到燕京来正式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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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她一个人,人手太少了吧?你不怕人家觉得公司是草台班子,再半路跑路了?”林朝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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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进入了版权运营阶段,林氏影业现在在内地只有《红高粱》一部正在制作的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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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玉书的想法是想让余玉溪负责《红高粱》的制片,顺便再对接参加电影节的事务,暂时有她一个人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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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林朝阳这么说,她问:“那你是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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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大哥叫来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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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陶玉书立马就想否决这个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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