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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被案侦办程序合法,公诉程序合法本官现根据审理实情,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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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怀璧、贾友山、关海平谋杀罪成立,根据《刑律》第六章第七款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判处三人绞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吴有麟.煽动造谣罪成立,协从谋杀罪成立。且有检举立功行为,应当从轻惩处根据《刑律》.判处吴有麟劳役三年,褫夺政治权利三年”万记者和邓记者对视一眼,跟在场大部分人一脸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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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判词念得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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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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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听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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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怀璧三人判绞刑,听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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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有麟三人判劳役若干年,也听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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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法定有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判劳役就是徒刑,确实算轻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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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徒刑服刑之前,需要加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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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杖十下,自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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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附加杖刑不会一次性打完,可以分期,原则是保证你活着服劳役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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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和若干年,又是个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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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出来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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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判词的主审官袁咸安才不会给大家解释,他自己都是在律政院和台基学院突击学了两天,才明白这些法律新名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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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弄明白,到律政院和台基学院找老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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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咸安继续念道:“本判决书正式下达后十五天,被告人犯可向大理寺提请上诉。若自愿放弃或逾期提请上诉者,均视为放弃上诉,本判决书届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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