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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刑部也不会轻易把自己这块大肥肉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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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扯皮,因为王崇古资历老、功绩多,在内阁十分强势,刑部取得了警政部门业务管辖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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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警政部门日常开支被甩给了地方官府,列入每年的财政预决算里,但是工作做得好不和坏,上级警政部门和刑部有重要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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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王崇古对检法部门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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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部门直属于刑部,属于派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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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前都察院的巡按、巡盐等御史一样,层层直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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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王崇古把它分成两部分,一是设地方检法总厅,然后二十二省各设检法厅,府县再设检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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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设中央检法厅,它职责之一是稽核地方检法部门的检法案件,同时对二十二省两京检法部门进行监查,不定期派员下去进行巡视检查,随机抽调案卷,或办理民众通过各种渠道反应上来的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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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之二就是直接办理大案要案,然后向相应的慎法院提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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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传统业务就分由办公厅、铨政局、条例局、典狱总局和督捕局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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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不用说了,日常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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铨政局负责人事,即刑部内部官吏的考课、任免、迁降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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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局负责刑部相关律法研究。比如律政院制定的某《刑律》或《范律》在实际执行时有问题,及时向律政院反应,提请及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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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还增加了普法宣传的职责,与太常寺携手合作,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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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狱总局就是直管刑部直属的监狱,以及对各省典狱局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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