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和都察院还有大理寺,这三法司依然在阜财坊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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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把皇城里太庙后面那一大块地方全部拨给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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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总理张居正把那里改造了一番,直属于内阁的条例局、办公厅、国策研究局、总理承宣局等机构逐渐搭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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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坐在内阁位置最好,最宽敞的办公室里,心情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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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的架子终于搭建起来了,用起来也挺顺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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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局,负责初审六部诸寺的“部议”,在自己批准后上报资政局秘书处和司礼监报备,下发六部诸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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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居正看来,类似于内阁的票拟,但比那个权力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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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流程,只要司礼监没有奉圣意否决,那么审批的部议就成了部令,可下发各司和地方布政司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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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局也可奉自己和左右议政合议后的意思,制定阁议,上呈资政局秘书处和司礼监报备,只要在规定时日里不被否决,就可形成政令,下发六部诸寺和各布政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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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现在是踌躇满志,拿起一叠抄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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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濂、鉴川、疏庵、金湖,这是皇上御笔拟定的《内阁治政条目草案》,规定了内阁职权。以后要归在《国律》名下,成为正式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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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盟友潘晟、王崇古、王国光,好友兼亲信方逢时坐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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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对视一眼,接过抄件细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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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第一条写道,内阁在皇帝授权下,行使大明最高行政权,坚决执行圣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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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条目依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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