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吃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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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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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看到有一个村民啃完了肉,把骨头收集起来包起来打算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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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海也发现了,他过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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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风,你弄这骨头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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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们家养狗了嘛,这骨头拿回去喂狗啊。”那个叫何东风的村民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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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骨头狗敢吃呢,那猞猁骨头狗敢吃吗?”有人不解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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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猞猁骨头……嘿嘿,这个就不喂狗了。”何东风已经把骨头弄到手了,也不怕别人学,他说道,“这可是好东西,拿回去洗干净,炮制一下,这个泡酒好的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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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酒?治啥?”顿时就有人来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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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啊,腰腿疼啊什么的。”何东风把捡到的骨块猞猁骨头珍重的装进兜里,“反正是好东西,有钱都买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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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大家都知道猞猁主贵,但有些人没想到会这么主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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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舀肉汤的时候没要骨头,只要了肉,有些人分到了骨头。分到带骨头的肉的有些把骨头上的肉啃干净后就丢掉了,还有些则和何东风一样,把骨头给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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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猞猁骨头,哪怕什么都不做,拿回去给别人看也能炫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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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何东风这么一说,那些把骨头丢掉的就有些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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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锅里面只剩下汤了,而有些人的目光瞄向了李龙泡在水里的剩下的那些猞猁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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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敢过去找李龙要——能把野猪肉和猞猁肉拿出来这么多给大家当中午饭,已经是很不错了,不能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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