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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后第三年,《小欢喜》的版权售出,第四年暑假上映爆火,《大乾巡夜司》突破八万均订大关,《开端》版权被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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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种种迭加在一起,再算上袁婉青那边的歌曲版权以及后续源源不断的专辑分成收入,重燃文化的现金流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夸张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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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司看了估计都会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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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资产是资产,跟现金流那就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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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公司,净利润率如果能达到20%,就已经非常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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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利润率,一般只有轻资产的高科技公司,奢侈品品牌以及一些金融公司才有可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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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重燃文化来说,整个公司几乎没有多少额外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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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设立在李珞他们家的早餐店原址,店面就是他们自己家的,都不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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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理论上来说,只有李国鸿和林秀红俩挂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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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又多了个应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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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就是日常负责法律顾问的田律师,算是公司内部最大的一笔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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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全部加起来,都不如李珞收入的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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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利润率少说得有个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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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来说,重燃文化更像是一个空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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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当初在李国儒的建议之下成立,用来帮李珞合理合法避税的一种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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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最近签约了颜竹笙和阮琳两个艺人之后,重燃文化才真正从一家空壳公司,朝着一个正儿八经的娱乐文化公司转变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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