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自己只是59年这个时代的匆匆过客,可从来没想过要在这个时代成家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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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哪天他的金手指失灵了,不能用了,那不是害得这个时代的妻儿孤苦伶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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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妈,我,我还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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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采凤只当小儿子是不好意思,于是挥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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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吧,这事儿再说,也不急,我们先去买菜吧,去晚了这好肉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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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院门就是一个小胡同,胡同名叫“大取灯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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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七一直在观察,这胡同里建筑跟几十年后没啥区别,都是以低矮平房为主,38号院因为是格格府改建,已经算气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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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胡同里的人都是一脸菜色,面黄饿瘦,放眼看去就没能看到一个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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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胡同口就是大马路了,这里就热闹了许多,或许是早高峰吧,路上的行人很多,但自行车却出人预料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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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七心想:记录片里首都的大街小巷全部都是自行车,简直是一个自行车王国,咋现在没看到几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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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林三七搞错年代了,自行车泛滥那要到80年代初,红绿灯口一瞅,黑压压一片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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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的自行车,跟后世买法拉利没啥区别,只有少数人才买得起,所以绝对不是普及性的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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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路上也几乎看不到什么小汽车,大多是公交电车,上面插着两根大辫子,里面满满当当都挤满上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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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林三七还看到了有些公交车上面背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气球,里面鼓鼓的,于是忍不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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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妈,那辆汽车上面怎么顶着个大包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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