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的低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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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那人脖子上刺的什么啊?他妈的袍哥会的人你也敢惹,你想找死别拉上我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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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刺睚眦,这是成都府明人黑帮袍哥会中“浑水”一脉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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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闻言浑身一颤,一身酒意立马醒了七八分,脸朝下贴着酒桌,像只鹌鹑一样慢慢缩回自己的椅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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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酒客也默契的挪开眼神,假装一切无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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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没有理会发生的小插曲,径直朝着酒肆角落的一个偏僻卡座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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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座里,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正卧在沙发中,嘴角叼着一根市面上极为罕见的纸质卷烟,满脸惬意的吞云吐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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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哥,伱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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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男人的声音,胖子满是褶子的脸上慢慢裂开一条不易察觉的缝隙,露出两粒黑色的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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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啊,快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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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笑着坐起身子,抬手将桌上一盏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酒碗推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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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烧春,地道的明酒,李钧你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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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钧端起酒盏一饮而尽,顿时一条火线从喉间杀到胃中,将身上的寒意烧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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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酒,”李钧抹了下嘴巴,笑问道:“寇哥你找我来,不会就是单纯想请我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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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寇并没有直接回答李钧的问题,低着头用肥大的手掌把玩着那枚酒盏,自顾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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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咱们成都府的酒肆只知道那些外邦番子的酒要用高脚杯,都忘了咱们大明帝国的酒要用酒碗来喝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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