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兽最喜欢血气!它吃饱了在附近休息,等回头闻道了血腥味,转头就会追过来,你们俩这是要把全镇子的人都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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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年轻人这才慌了,他们只看到眼前的好东西,哪还会想着癫狂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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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还稍微有些嘴硬,忍不住嘟囔道:“癫狂兽来了,我们再集体潜进湖泊内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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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破口大骂:“蠢蛋!蠢蛋!这追踪而来的癫狂兽和我们遇到的癫狂兽是一个概念吗?!而且,敢刀尖上舔血的商队哪个队里没几个好手?那商队都全队覆没,咱们镇上大堆人连异能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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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癫狂兽在镇上住下来,我们永远呆在湖里?!到时候,它就守在湖边,浮起来一个就吃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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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脸都气白了,忍不住拿起拐杖抽打过去:“你们这是拿我们镇上的人命给那群畜生开自助餐啊!那湖泊就是大锅,我们就是一个个被烫熟了之后捞起来的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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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年轻人缩起脑袋,连忙说道:“咱们不是还有格伦吗?他现在那么强,一只癫狂兽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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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格伦,镇长就气不打一处来,那格伦是他收养的孤儿,二十年前被丢在鹈鹕镇外,背脊上还有一道类似‘八’的符号,小时候都是小八小八的叫着,大了点才取了格伦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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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伦从小就展现出了与众不同的天赋,哪怕是在这没什么资源的鹈鹕镇内,都靠着自己的天赋晋级进入了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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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是大好事,可是格伦那家伙不甘寂寞,镇子里就是他最闹腾,那些吵着要出去见世面的年轻人也都是被他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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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眼下这不是最要紧,最要紧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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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气呼呼道:“格伦那小子去了深水区,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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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众人顿时大惊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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