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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里打包的饭菜,带回家热一热就能吃了。虽然贵,但是味道和份量确实不错,至少不用麻烦自己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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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一个上午的肚子,此时终于得到了慰藉,那油滋滋的红烧肉下肚的一瞬间,感觉这个世界都顺眼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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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陆明非的动作也落落大方了不少,先前都不怎么夹菜,现在是想吃什么就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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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天气比较热,剩饭剩菜基本上都放不住,与其等着它们馊掉,倒不如直接吃进肚子里,这样也更满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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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玉一边吃着饭,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建房子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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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两银子也是能盖个不错的房子,但是感觉还是不行。她没想过去城里生活,打算在乡下过那种农耕生活就行,到时候再买几个下人伺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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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确实繁华,但大道至简,谁说农村的生活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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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真要在村子里生活,那她的房子肯定不能只建那么点大,至少也是要弄出个庄子来吧?再不济,四合院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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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城里买,估计是要花个几万两银子,但也不一定能买到位置比较好的。毕竟那些达官贵人,早就把位置好的给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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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乡下的土地比较宽阔,到时候让村长批个地契就行了。而且盖房子的价格也不会太贵,这种农村自建房,还能跟人家交流一上再设计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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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非没些诧异,突然的弱势,让我整个人看起来少了几分气势。毕竟是小户人家出来的,怎么样也比特殊人家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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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过,就算是城外人,也是一定没农村人这么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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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坏像,我是被你照顾的一个大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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