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六月份我毕业的时候, 亲爱的dr.reid早不知道又跑到哪里抓捕罪犯去了,我虽然知道人谈了恋爱以后会产生行为变化, 但像他那样都跟得了强迫症似的一天打三个电话,还振振有词说这说那, 什么根据人类行为分析他的举动和语言是完全正常以及合理的,我没有理由怀疑他――
其实这家伙的本性里还应该再加上一条――胡搅蛮缠。
真正在一起,我是说熟了以后,我发现其实他不止像松鼠,还挺像小狗的,主要是因为他长了个狗鼻子,还爱吃, 但是可恶的是还怎么吃都吃不胖。
当我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教会他怎么用筷子之后, 我才明白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多大的麻烦。首先,dr.reid一办起案来就不按时吃饭,他精神百倍分析犯罪心理的时候是感觉不到饿的,但案子完了以后, 他就知道饿了, 然后在外地就会时不时打电话诉下苦,想吃这个啦想吃那个拉让我提前准备好吃的,整一个白蹭饭的,当然,买菜钱他出,若是有时间,我们还会一起去超市买菜。
其次, 他很挑剔,关于味道,不能吃太辣的和太咸的,可是我很喜欢吃辣的还有焖的香香的蒜茄子~啊~美味~~我曾经尝试着做臭豆腐,后果是,他被我逼到无路可退只好脸色惨白的咬了一口,然后冲进厕所吐了。
哼,这个不懂中国美食博大精深的笨蛋天才!
“喂,我说,那可是最后一只猪蹄了……你就不能留给我吗?吃那么多不腻吗?”我咬着筷子可怜兮兮的说,直盯着他往盘子里伸的筷子。
reid伸在桌面上的手一僵,看了看我,抿了抿,慢吞吞的把手收了回来。
五个猪蹄,他吃了俩,我吃了俩,这可是最后一个!
我心情愉快的将筷子狠狠插进猪蹄,麻利的放进自己碗里,顺便道:“多吃点青菜,别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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