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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颗钻石在明珠心底里扎根,终于在倾云百日宴的当天发了芽,见到了破土后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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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婚礼时的名流毕至多是为了纪、高两家家主的盛名,如今的纪明途是整个南方最炙手可热的传媒大亨,之江河畔的半山别墅里政商通要出席皆为了这位九零年代兰城新的“兰半天”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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觥筹交错、烈火烹油,明珠身着一袭挂脖长裙,那串深海珍珠围着盘起的长发做了头饰,让人见之不禁称赞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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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抱着倾云与女眷们相谈甚欢间,门口几人姗姗来迟,纪明途接过倾云,腾出一只手虚扶着明珠走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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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是阔别两年的纪明姝,挽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盛装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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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两个人没有撞衫,甚至都没有撞色,可是明珠在看到纪明姝的一瞬间眼睛还是被刺痛,在场的人无不注意到纪明姝脖颈间的那串不对称钻石项链,三层系钻围成圈,最外圈垂落着大小不一的蓝白钻,像水珠在裸露光滑的胸膛上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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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心脏的地方,是一颗无比硕大璀璨的椭圆钻石,走近细看,像一块被切半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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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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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呼吸一窒,只听比她高了小半个头的纪明姝越过她与纪明途贴面:“哥哥,如今看来,你两年前的决定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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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她退开半步,明珠稍微呼吸到了空气,纪明姝的声音再次传来,只是这回是对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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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项链很有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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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佩戴着名动巴黎的钻石去夸赞送礼人的妻子次一等的珍珠,当年谁说的纪明姝永远学不会说场面话呢,这刺挠的程度丝毫不必蚂蚁在身上乱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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