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通没一句好话,都说他亏心,说二叔厚道!亏心的人过的什么样的穷日子,厚道的倒可以给女儿陪嫁六十八顷田地!学政还办了他一个不孝二叔的罪,革了他县试的录取资格!有这么欺负人的吗?明明是二叔藏了私,把家当都塞他老婆嫁妆里头了。现在一说起来,都说他不好!嫌贫爱富也没这样势利的,王家全族没一个好东西。
现在王英华还想抠他手里的田地?一亩五十两银呢,她想的美,告她,就说她的嫁妆是姓王的,一经官府手,叫她不死也脱层皮,王耀芬恼恨交激,咬着牙恨道:“告,非告不可。”
王耀芬雇了个车,带着老娘要到县里写状子,车在半道上就给他前岳父截住了。岳父也没跟他客气,就说了两件事,第一条散伙,让把垫的银子还回来,第二条,退亲。
☆、 163
王耀芬手里捏着的地契,一大半是前岳父寄在他名下的,一小半是前岳父垫的银子让他赎回的典地。买的地赋税确实不大清楚,旧年富春县那场大火烧掉了半边县衙,放帐的库房烧掉了一间半,有些人家运气好,旧年交税的帐目还在,有些人家过日子仔细,把几十年交税的收据都留下做了帐,查税补税当然不怕。但是运气不好的没了底帐怎么办?县里没有底家里没有帐,又跟有数的几个当过官能免税的挨上不边,只能卖地!当时知县背黑锅就是典史暂署印,买卖田地人说帐本烧了他问都不问,那会儿富春田地买卖好生兴旺,都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一点不假。
王家出了个进士,王翰林挂名给亲戚免税钱几十年,典他家地原也是图这个好处的。(典地不是一次性卖地,比方说一亩田直接卖是四两银,典出去最多三两银,地契什么的都不改,还是姓王,卖主想赎回非常方便,要卖断只能优先卖给典他家地的。所以败家子都是先典地再卖断,这里头花招不少,不必细述。)
若是分家时把田地依旧挂在王翰林名下,其实还是能接着免税的,然王耀芬当时只想着独占书院,分家时二叔的后老婆说什么都不要,他那个喜欢哎,生怕二叔反悔,哪里还想得到田地挂名免税的事情。他分家时没成算,不只坑了全族,其实坑的最惨的就是他自己。从前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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