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的时候留下一个话把子,说是要带白水去个好地方,其实这个地方是没有的,我这个人非常乏味,从年轻的时候追姑娘就是简单粗暴直接上,老了一些以后更是,动不动就拿钱砸,赶快砸下来欢乐一段时间大家各走各路——非说我有什么温柔复杂,最能表现出我还有点人性的就是不论去哪都给家里那俩位老阿姨买点礼物,捎带也给龙猫买一点——给老阿姨买容易,我买啥她拿着就是了,也不会挑我好坏,给龙猫买就比较复杂,首先,她不要太贵的,三千往上的就得扔出来,其次,她不要太俗气的,但凡网上有人做过广告的东西她都不要,你送给她她会给你扔出来——她喜欢那种手工的、质朴的、精致的、优雅的东西,比如各种编织类的小玩具,手打的银镯子,雕出来的各种造型简洁的塑像,或者从市场上淘来的一方民国时期的印章——她喜欢这种比较悠远的东西,但是这类玩意很难找,偶尔找到一个带回去她都会非常开心——当然,如果让我自己说,我最有人性的地方还是虽然成天净干点禽兽不如的事,但是我的确是认认真真在对待写给她的那个小说——
我不拿这个东西开玩笑,要么不写,要么就写完,我给龙猫写的小说叫《归途》,大概有七八万字,写的就是一个姑娘出游半生归来仍是少女的故事——事实上,从情节上来说,那个小说立刻就可以写完,之所以一直拖着,就是怕写完了给她这家伙立刻跟我翻脸——我就这么贱,绝不会轻易给她这种机会的。龙猫喜欢的写作风格大概就是钱钟书那个口吻,多少带点小资情调,但是还不至于让人肉麻,所以我写的时候就是照那个方向写的,她看了一部分,觉得很好,然后让我慢慢写,她可以等,但是不接受烂东西——那你就等着吧你...
我当然写得没有钱钟书那么好,但是这东西很主观的,如果你用一中冷静平和的口吻去写一个姑娘心里的忧伤,特别是忧伤,她很容易上道,不用写得多好,八万个字里有那么十句八句写到她心里去就够她喝一壶了——我倒确实是想把小说写好送给她,而且因为是纯手写,来来回回改得一塌糊涂,有的时候甚至一章后面重写基本上是全新的一章,只是因为前面的不满意,我也不想把本子涂黑,搞得脏兮兮,因此上的确是下了心思的——但是,还是我说的,就像我和她的关系一样,情节早就完了,剩下的不过是一些情绪而已,就像彗核早就飞过去了,后面还有几十万公里长的慧尾一样——咱们总得把戏做足不是吗,省得将来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太随便...
写东西对我来说始终是比较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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