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年的时候,方敬言在南方国家从事过风俗行业,说的直白一点就是“男招待”,当时他也是靠着这三张王牌加持,业绩甩了别人好几条街。
毕竟是吃青春饭的行当,后浪一茬接着一茬,方敬言的年纪渐渐不占优势。他很清楚,混迹风俗业除非做出自有产业,否则就是昙花一现,早晚会被人弃之敝履。很多人在“色衰爱弛”之后,收入直线下降,可又保持着当时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积累多年的财富白白败光,最后日子过得青黄不接。
与其这样,倒不如趁着自己还没有被金钱蒙蔽双眼的时候,回国找个正经又赚钱的工作,安身立命。或许真的是老天爷赏饭吃,靠着一双媚态的眼睛,时至今日,方敬言还没遇到不会为他乖乖掏钱的女人。
“抱歉,失陪一下。”方敬言扯了扯西装衣领,背部和手臂上起伏的肌肉线条更为清晰。
“诶,你不会跑了吧?”弗妮卡的尖头高跟鞋隔着衣料在方敬言的小腿上磨蹭。
“跑?跑去哪儿,我可不舍得放走你这条大鱼。”方敬言的眼神似有若无地扫过弗妮卡的嘴唇,“我很快回来。”
淡蓝色的火焰在方敬言的鼻梁上来回跳动着。“咔嗒、咔嗒”试了几次,打火机彻底罢工。衔在薄唇里烟卷有点孤单,方敬言想了想,还是把它放回了烟盒。
躲在blue sky的后巷里,街上斑斓霓虹看得一清二楚。方敬言很喜欢透过楼宇间的缝隙窥探外面的世界,那是光在黑暗里划开的口子,格外耀眼。
回过神来的时候,秒针刚好走过三圈。方敬言整理好西装和衬衫的位置正打算原路返回,堆满杂物的巷子里接连传出物品掉落的声音,不远处跌跌撞撞跑来一个人影。
他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向身后的追逐者,没跑几步就摔了个趔趄。男人很慌张,连滚带爬的从地上站起来,顾不上膝盖上蹭破的皮肤,笔直朝着方敬言的方向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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