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我一定是在做梦。”
仲兰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然后又捏了下自己大腿。
嘶……疼疼疼。
不是梦,也就是说……那个大冤种,不对,金主房东竟然真是一位偶像歌手?
想到这里,仲兰虽有震惊,但更多的是疑惑。
一位偶像歌手,哪怕是无牌歌手,好歹也算是小明星,怎么会跑到这里居住。
这样的人,不应该都是豪车+别墅的标配吗?
再不济,也得是高级公寓,不至于在普通江景小区呀。
不过随着将整篇新闻报导看完,这个问题,她心里已然有了些判断。
文章中大抵的意思就是,双方矛盾积怨已久。
起初是星空娱乐有个项目,与陆晨商讨后,陆晨反对不愿参与。在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星空娱乐开始逐步放弃将资源砸给陆晨。说直白点,那就是雪藏。
事情一直延续到近期,星空娱乐决定再给陆晨一个机会,结果又是不欢而散。
也就是在这个时间节点,陆晨单方面宣布违约,想要离开公司,成为独立音乐人。
不过念在陆晨早期对公司的贡献,星空娱乐降低了部分违约金,还允许分期逐步偿还。可即便如此,陆晨也背负了2500万的天价违约金。
通篇报导几乎都是向着星空娱乐,将陆晨描述成了一个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顶撞上司的劣迹艺人。
凭借多年吃瓜的经验,加上女人的第六感,仲兰知道,其中一定有猫腻。
只不过这个猫腻到底是什么,她就想不明白啦。但有一点的确被解惑了,那就是自己这位房东正背巨额债务,怪不得都穷到住进小区民房,也就能理解了。
想到这,仲兰由心感到一丝敬佩。
瞅瞅,人家这心理素质。
欠了那么多钱,每天还跟个没事人般。
换做是她,估计得考虑要用何种姿势进行下一场穿越咯。
“不对,我现在最该想,是不是得搬家呀!”
就在这时,仲兰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房东好歹也算个小明星。
自己如果跟他住在一起,万一有天被狗仔偷拍拍到,然后发到网上,自己不就说不清了?
她的确喜欢吃瓜,可前提那个瓜的当事人,不是自己。
可是……
想到自己租金交的,还能够住上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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