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还没下山,炙热的阳光还洒在大地上,人站在地上,哪怕不动,都能慢慢地热出一身汗。
得到了一份学徒工作的余和康同志,现在背着行囊,准备带着复杂的心绪踏上远走他乡之路。
“妹,我要走了,你要记得想哥哥我,要记得给我写信,要记得……”
这话说的……余小渔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哥……你不是去遥远的地方,而是去离村也就步行两小时路程的县里,如果骑单车,不到一小时,如果坐车,那就更快了,半小时就能到达……还有,现在放假中,我可以随时随地的回县里看你,在那住一个暑假都行,当然,如果你不心疼我的话。”
说着说着,余小渔干脆将余和康一军,不然这哥哥,准能把一件事往大往可怜的方向发展。
余和康被噎住了……好吧,他怎么能不心疼自家娇娇软软可爱的余小渔?
都说能当个城里人那叫一个“好”,然而家里有人在城里工作,也有人嫁到城里的,谁不知道那点事?
这所谓的“好”,在基于一个人有工作的前提下,有工资、有福利、有票,但是,也挡不住几口人住在老破小的房子里,平时说个话,大声一点,楼上楼下都听见,更别提想吃点好吃的,都能成为饭后话题的主人翁,除非是当大领导,否则房子都没村里的大。
唔,虽然村里也有很多穷人,也是几口人挤,但不是他家,他们家在村里,可算住好吃好,比城里人住的舒坦,这也就是为什么妹妹是城里的户口,却人在村里住。
“走了,臭小子,到住的地方,还要收拾东西呢……想你妹妹,你不会自己回来啊,又不是不会路,干什么非要你妹走那么远的路去看你。”余有力话说完,拍了拍余小渔的小脑袋,转身背着一只小行李袋就先走了,不明白他这个孙子,脑子都在想些啥……
“小白菜啊……地里黄啊……哥哥走了……妹要想我……”
……
回应余和康的是一个渐行渐远的娇小背影。
哥哥什么的,不认识,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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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三年七月十三日。
这一天,龙塘村的村民都格外的兴奋。
“当~当~当~当……”
“好了,好了,大伙静一静,听我说。”大队长汪东伟敲了敲手边的铜锣。
等升旗台前站着的人基本上停止说话后,大队长才继续扯着嗓子高声道:“工农兵名额只有一个,不限男女,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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