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乎所以,我这刀也快,十年不用,用一回,必须鲜血淋漓,它不是吃素的,沾了血,它会很兴奋,并且喜欢自我舞蹈!”
“有这功能?”李宜忠在心里不服:你就吹吧!逼急了,老子就不伺候了。
“必须有!贾家沟的天姓啥嘞?大小王你得分得清!”
老小子你就自负,哪天老子不捧你大卵,看你如何蹦跶。
李春堂的胜出,那是贾家沟庶民的胜利,它标志着专权的贾云龙的权威第一次受到挑衅,贾云龙虽不爽,也无可奈何,李春堂自始至终,都不肯与李宜忠同流合污,这大大超出李宜忠认知范围。
李春堂回到家里,李建洲不在家,这个亚健康的儿子一直让他焦虑不止,他的癫痫病,时好是坏,靠药续病,好歹有贤儿媳王巧珍在,李子国、李子飞、李幽香都是在二十岁不到就结了婚,不管愿不愿意,都驶入生活的轨道上,横长竖长,就长成了俗气的模样,生活苦涩,当酒一样下咽,不是因为家贫,而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残缺,凑合而生,且生生不息,应当说:李春堂目光如炬,火眼金睛,看透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因为延续,生命之河从没断流,我写这本书时,一代犟人李春堂还活着,虽衰不死,我常常叹为观止。
姚书红像个女吊死鬼,能吓唬人,白天她哈欠连连,晚上有精有神在庄子里晃悠,头不梳来脸不洗,周身散发着馊臭味,别人看见她,总是躲得远远的,偏就有些人拿她当个宝,在缺吃少喝的年代,她以舔不知耻面目示人,但她不恼不气,更不坏人好事,很多时候,活在自我世界,以卑微之态,托举着那个家,男人不行,家就倾斜摇摆,像风中之竹,她一遍又一遍,在别人家前屋后转悠,不厌其烦,各家的狗似乎都很熟悉她,只要一汪汪,她就熊小孩凶狗,“哎呀~?狗鼻子下来的,你还咬我?找打的哟!”许多只狗,只要听到这腻歪的声音,就嗯哼两声,圈缩回一堆烂草的狗圈去,人活到这样,几乎是毁了,除了村子那些跌跌撞撞老光棍,去碰她,其他人已经不拿她当女人了,老光棍们心比身子馋,手中也没有几个钱,好歹姚书红要求也不高,有粉就是面,一块几也行,他们猴急猴急的,姚氏还没有躺下,他们一身虚汗,累得吭哧吭哧的,好汉提不得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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