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什么呀?先前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都回答不上来,感觉自己一点儿也不了解师尊。”
洛明月回答:“我喜欢养宠物。”
白甜说:“是狐狸吗?”
她的声音变低,垂头道:“我加入宗门的第一天就喂死了一只狐狸幼崽,师尊也没有怪我……”
洛明月心想,那天也是她穿书而来的第一天,从来没见过那群狐狸幼崽,也谈不上什么感情,再加上她天生在感情方面就比较淡漠,压根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换句话说,若是有人喂太多食物,把一只流浪猫给喂的撑死,总不能让那人给流浪猫偿命吧,洛明月只是喜欢抚摸猫猫狗狗身上的皮毛,若是手头有吃的,也愿意投喂小猫小狗,但不会把它们带回家去。
洛明月在现代生活在法治社会,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连只鸡都没杀过,来了修仙界却亲手杀了很多人,内心既没有负罪感,也没有丝毫不适,大概她天生就适合弱肉强食的修仙界。
洛明月道:“过去的事就过去吧,那窝小狐狸,已经有一只化作了人形,其余三只还是幼崽……不知道它们长大了会不会记仇。”
沐凌焰说:“幼崽时期通常不记仇,就像我根本想不起来自己两三岁时候发生的事情。”
洛明月道:“你们下次遇到危险,早点喊我。”
说完,她脚踩飞剑,飞上天空。
日暮黄昏,到了该投喂小人的时间,洛明月火急火燎地赶回去,就为了能够亲手投喂小人。
晚饭是红烧肉块,还有紫菜蛋花汤、豆浆、牛奶和灵米。
今天的晚饭相对之前有些简单,百善村的小人们依旧欢喜,大家辛苦劳作一下午,早就饿了,一个个排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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