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这比杀人放火容易多了。
应该。
容初往下翻。
在同居期间,他需要和陆竭培养感情,包括且只限于了解双方喜好、适应双方亲密行为、拥抱、点到即止的亲吻……
后面那几点,对于连牵手还没有过的容初来说,简直是……出卖肉、体。
容初耳根有些发烫,接着往下看——
如果哪一方有违背以上的出格举动,皆视为违约。
这点应该不用担心。
容初不舍得那一千万,也不可能对陆竭那种“脾气很差”的大明星动心,即使陆竭拥有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和身材。
而陆竭。
像陆竭这样的人,见惯了娱乐圈的光鲜亮丽,应该不会看上他这种什么都没有的大学生。
合约最后一条:在履行合约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在公众平台露面。
这和卖身没什么区别。
还是有的。
给的钱更多。
合约上内容并不算多,许川上次说,具体他们再见面的时候详谈。
也许是因为知道容初真的很缺钱,许川似乎笃定了他会答应。
在容初快睡着之前,许川终于发来了消息:明天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派人来接你
[容嬷嬷]:早上就可以
[陆竭经纪人许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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