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会走,英国人也不给她走,第二天就有人登门,希望水苓能够“深明大义”,揭示敌伪分子的真面目。可无论英国人以什么理由威逼利诱,皆被水苓拒绝。
徐谨礼走进来时被换了一身衣服,和那天在狱中的穿着完全不一样,明显被英军整理了一番,不能以太狼狈的样貌出庭,被马共在旁听席的人看见会有情绪。
无疑,他在牢狱之中遭受过一定程度的审讯,至于手段,除了英军,无人能知。
原告方有马来人和华人,指责徐谨礼在战争期间联合日军侵犯平民权利,律师则是英国人。
水苓在上法庭之前曾经询问过律师,她作为间谍曾经被日本人和苏丹共同指派监控徐谨礼这件事可不可以提供证据,她可以提交部分曾经在间谍组织中的证据,以此证明徐谨礼和日军阵营相反。
水苓没办法,将父母给她的遗书拿出来给律师看,问这个足不足以证明他的间谍身份。
现有的证据都用不上,不过还好,原告方也只有证人证词,证据也不充分,扯皮还能再扯一段时间。
“首先,原告的陈述并不属实。我丈夫在抗日战争期间的所有行为全都是为了打击日军,他和日军的联系是为了军事战术上的需要,为了有效打击日军而获取军事情报,没有参与日军的迫害行为,和日军仅仅只有联系而已。”
“在日本攻占马来亚期间,他还曾带领游击队对抗日军,甚至因此被日军悬赏追杀,救出被日军关押的英澳俘虏,援助他们食物与衣物。如果您方可以找到马共所提交的英澳俘虏名单或者当时日军悬赏赵奕真的通缉令,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据证实他的立场。他作为一名抗日军人,被污蔑成日军共犯实在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我作为他的妻子对于这样的污蔑感到寒心。”
庭审一结束,徐谨礼又被带走,水苓未能和他多说两句话。
庭审一周后,英军又突然来到她所在的宅子里,以搜查为由将家中翻得乱糟糟一片,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进行掠夺,贵重物品全被带走。
自从家中被劫掠过后,外加马来亚政治经济秩序混乱,他们的生活条件急剧下降,她只留下了那两个混血女佣,其他佣人都在被抢劫之前给了遣散金辞退。
水苓所在的华中在战前还能有食堂,战后学校供应不起,大家都自己带饭吃,不少老师也吃不上饱饭,只能多喝浓稠的粥配上咸菜或者酱豆,一天吃一顿。
后来水苓在报纸上看见华人领袖陈嘉庚对此发言,说英军此举令人震惊和愤怒,明明可以用催泪弹就能控制示威者却选择枪杀,行径过于野蛮。
白人有同样的游行爆发在约克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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