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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笙自动屏蔽了后半句,揪住关键字不放:“你说我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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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绝不是这个意思!”迟绛发觉自己越描越黑了,举双手投降:“你怎么不把句子听全呢?我的意思是很喜欢被你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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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也不对,我的意思是……”迟绛越着急越说不对,嘴巴总是比脑袋快,因而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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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笙则噙着笑意,有条不紊接话:“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满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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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一个气急败坏的小蘑菇头,实在是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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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绛的脾气是一杯温水,即使惹急了,气得冒火,最多也只是咕嘟咕嘟冒出些细密的小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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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保证,以后不会再不小心惹你生气。”闻笙放下粥碗,认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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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笙对自己的情商有准确认知。她此前只是看起来薄情,但绝非不谙人情世故的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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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她心思细腻,对人类观察细致,能轻易体会到对方微妙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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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她肯花心思对待一段关系,就有充足能量确保关系的稳定运行。如果闻笙惹人生气,那准保是刻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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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万一,我变得特别爱生气呢?”迟绛借着自己头疼发热的机会,肆无忌惮地“胡搅蛮缠”起来:“比如我变得不讲道理,乱吃飞醋,心眼小小的,老远看见你和别人讲话就气得头顶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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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绛话说到一半,自己也觉得稍有不妥,“我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吃醋,我很大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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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闻笙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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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绛好脾气是真的,性格温吞,笑容随和,走到哪里都有好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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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说起吃醋——光是“笙笙姐”这三个字,迟绛就酸溜溜地喊了小半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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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钟芷可能过些天就要回来过暑假,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机场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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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迟绛下意识拒绝掉:“我和她又不熟,才不去耽误你们叙旧。对了,她和那个宋什么什么还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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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笙不想拆穿她,就她方才讲话的语气来看,连标点符号都要变成醋溜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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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才到美国不久就分开了,不过她现在断情绝爱,专注玩音乐了。”闻笙又舀起一勺粥,象征性吹了吹:“喏,再尝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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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绛听话地吃掉粥,捧场道:“好喝,温度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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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味道呢?”闻笙笑了笑,故意使坏地轻皱起眉毛嗅了嗅:“我怎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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