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被摸头时,自己心脏忽然湿哒哒的。整颗心像才过蘸墨水的毛笔尖,跃出旺盛的表达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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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像毛笔迫不及待与宣纸接触那样,在梦里的那一刹,她莫名渴望与闻笙更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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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怪。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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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绛在床上打了个滚,趿着拖鞋走下床,到冰箱取了瓶酸梅汁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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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试图找到一个可以自洽的逻辑,好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一个不合常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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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并不喜欢闻笙这样冷冷的性格,却总被与她相关的一切占据注意力。魂牵梦绕的,休息日也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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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绛到底是没有想通这个问题,但越是思考,她越是能听清自己内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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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舍不得分开坐,那就尽兴享用尚能坐在一起的时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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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看起来不近人情,但至少,她偶尔流露出的温情也足够迟绛满足好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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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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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默契地不会再提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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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们的交往仍然是淡淡的,始终奉持着“每天交谈十句话”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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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出现转机是在某个礼拜三放学后,迟绛和几个女生打打闹闹吃着小零食回家,路上发现闻笙蹲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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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有点隐蔽,旁边是灌木矮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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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其他同学没有发现闻笙,迟绛打了个招呼独自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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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才发现,闻笙面前有只手掌大小的三花猫。小猫脏兮兮的,但眼睛清澈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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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出来,闻同学有闲心和流浪小猫玩。”迟绛在小猫旁边蹲下来,托着下巴打趣闻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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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笙却不恼,只是看了眼手表,淡淡回答:“提醒我了,我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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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便起身,从校服里翻找出一叠纸币交给迟绛:“小猫身上有伤,如果你有时间,麻烦你带它去医院看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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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宠物医院就在前面两百米,我们可以一起走过去呀。”迟绛没有接她的钱,而是脱下校服,用校服包裹住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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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顺路。”闻笙低头看着小猫,手攥着书包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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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已经多耽误了十几分钟时间,回到家里免不了又要经受妈妈的一阵严厉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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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人愿意展示自己身上的镣铐,闻笙也无意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母亲过分严格的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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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迟绛不是多事的人,也习惯了闻笙这样的性子。她慢慢安抚着小猫脑袋,朝闻笙扬扬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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