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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岁。
落魄时,他曾无数次想过,如果上天能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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