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了。
“重新看过尸体之后,我的确看出那些被狗啃咬过的伤口上,存在人为的痕迹,是有人先削去了那些部位的皮肤,将里边的肉暴露在天地之间,抹去了皮肤上的印记之余,也使得那些野狗见到这两具尸体之后,优先啃食的就是这些散发出浓厚血腥味的部位。这俩人,都是右胸之上以及左臂外侧存在人为的痕迹。”
“你知道什么门派会在这两处给门人留下刺青?”
说到这份上,包知县也好,庞县丞也罢,自然是认为程煜懂得这些,否则,曹正没能发现这俩人的身份,凭什么程煜就确认了呢?
程煜缓缓点头,为了不牵连到孙守义,他也只能把这些往自己头上安了。
哦,不对,是往这个虚拟空间里已经死去的程广年头上安。
“您二位也知道,我们家早年间的确也干过点儿违反大明律的买卖,不过那都是我那个死鬼老爹干的好事,跟我无关啊。”
包知县翻了个白眼,不耐烦的摆着手,说:“行了行了,没人要治你的罪,你爹当年那可也是在我眼皮子底下的,那个时候难道我就不知道你爹干的是什么买卖么?那会儿我都没把你爹抓进大牢,你现在怕什么?赶紧的,说那俩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我那个老爹啊,因为早年间的确销过些贼赃,是以跟盗门中人多有些交道。尤其是他年轻那会儿,也在江湖上跑过单帮,少不了跟各式各样的江湖人接触。我爹告诉我,盗门中人,虽然从蒙元之后,分裂成了南北两派,但是,自唐以降,盗门却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但盗门过于庞杂,人数过多,遍布全国上下,是以为了避免门人相残,以及需要江湖救急的时候可以迅速找到同门相助,是以盗门上下,都在右胸上有个相同的印记。而其他的门派,也有可能会有类似的印记,但他们绝不会将其刺在右胸之上,避免跟盗门重合。这是他们江湖上自己的规矩,几乎所有江湖人都是知道这些不成文的规矩的。”
包知县和庞县丞,都是本分的读书人,虽然不是什么士族子弟,但在各自的家乡,也都是名门望族,或者至少祖上曾经是名门望族。他们当然不会了解江湖上的事情。所谓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但江湖显然更贴近穷苦人,正经人家,有吃有喝有银子使,谁会愿意流落江湖靠打家劫舍诈骗胡混为生?总不能是当二流子有瘾吧?
“原来这些江湖人士还有这样的规矩。可是我年轻时,也曾拘捕过一些案犯,说起来他们也是有字号有门派的,却并未在那些案犯身上发现什么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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