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仰脸冲着程煜拱了拱手。
程煜赶忙翻身下马,不明就里的也跟那人拱了拱手。
那人也并未自我介绍,只是问:“这位小哥儿,某刚才看到你家这位老奴……”
程煜连忙打断了那人的话,纠正道:“是仆不是奴。”
之所以要替安福儿分辨清楚,是因为在明朝,由于有良籍贱籍的缘故,是以奴和仆这两个经常被连在一起说的词,其实是具有本质的区别的。
仆,是一份工作,可以世代为仆,也可以短时间打个工,但户籍上清清楚楚的却是民户。
而奴就不同了,那绝对是贱籍出身,无论是乐籍还是丐户,那都基本上只能世代为奴,而且跟主人家是绝对的从属关系,私自离开是要受罚的。
这就好像许多大户人家,会有大量的仆从丫鬟老妈子之类,但这些人里,有些是自己来打工的,与主人家算是雇佣关系,随时要走就可以走,只需要跟主人家商量好就行。还有一些,是穷苦人家过不下去,卖儿卖女,签下了卖身文书,将子女送到大户人家充当仆从丫鬟。这种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跟主人家是从属关系,但主要就体现在一张卖身契上。而卖身契是可以存钱赎回的,说白了,就是签下卖身契的仆从,是家中包吃住但没有工资的仆人,可即便没有工资,逢年过节总也会有些赏银之类,有些甚至还可以通过描红绣花之类的活计挣点儿小钱,一旦存够了钱之后,也可以跟主家商量,为自己赎回卖身契,重获自由身。
但贱籍的奴就不同了,那是永远都不可能翻身的,除非遇到宽厚的主家愿意帮其改藉,但在改藉难度极大的明朝,这样的例子几乎没有。贱籍的奴仆,在当时,即便是被主家活活打死了,通常官府也就是睁只眼闭只眼,毕竟这种人也不会有人去帮他们喊冤,主家除非是当着外人的面动的手,否则跟官府报个暴毙就行了。这种人,主家倒是往往也会给他们寻找乐籍的女子婚配,因为他们生下来的儿女,也跟他们一样,世代为奴,都是主家的私产。
是以程煜听到那名军汉说安福儿是老奴,他当然要反驳,必须说清楚,安福儿是仆不是奴,他虽然跟他爹也是两代人都在程家为仆,到他这儿几乎已经成了没有名头的管家,可他却也是想离开就能随时离开的民户。
甚至于,安福儿其实也有妻有子,早些年也在程家生活,程煜的父亲甚至还安排安福儿的儿子读书识字。后来安福儿的儿子年纪大了,程广年便在安福儿的老家给他买了二十亩地,问他愿不愿意回去自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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