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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
“程头儿……”
程煜板着脸,摆摆手示意众人闭嘴。
“听说我这半日不在,你们巡街都不肯去了?刚才庞县丞把我好一顿训斥……”
话没说完,一名穿着便服的捕快便抢着说:“头儿您真是会说笑,庞县丞也好,包县尊也罢,他们哪舍得训斥您呐,你就不要哄我们唻。”
“巡街的事,反正白役那边会做做样子,我们塔城风调雨顺的,连个偷馒头的小贼都么得,巡不巡的也不吃劲咯!”
程煜一瞪眼,喝道:“少跟我这块稀里马哈的,你们看看你们自己,还有点儿样子啊?不要废话咯,点齐所有人,都跟我撒到街上去。今天不管怎么样,哪怕就是做做样子你们也给我好好在街上转转。两人一组,各带六名白役……”
听到这些,那帮捕快才意识到,程煜不是在跟他们开玩笑,只怕今天是必须上街巡视了。
对于程煜的话,他们还是很听从的,当即齐刷刷的站在了一起,虽然依旧有些东倒西歪的样子,但总算是整顿了一下装束。
自行选择和搭配,两两一组的组合很快就出来了,就连程煜自己,也挎上了平时不太常带在身上的佩刀,领着闻声赶来的白役离开了县衙,按照各自不同的方向巡街去了。
看到了手下的捕快和白役,程煜对于明朝的县衙又有了更深的了解。
明朝的县衙,除了知县县丞之类的朝廷命官,下边的衙役分为三班,这些自不去讲。
但朝廷给配的快班,那也算是县衙的主力军,却仅有十来人的编制,应对起动辄数十余万人口的县城,根本不够用。
于是乎知县就不得不自己养些人手,也就是白役。
塔城县,一共十二名在册的捕快,其实是没有捕头这个职位的,只不过,十二人的队伍,总要有个头儿,于是就出现了程煜这个名义上的捕头。而其实,在朝廷的册子上,程煜和其余十一人身份毫无二致,都是普通捕快,领的也都是一年二十两的年俸。
不过既然总要有个头儿,知县也不得不制定些自己的规矩,于是程煜这个所谓的捕头,每年除了朝廷给的年俸,包知县还会额外给他每个月一两银子的私俸。
而那些白役,就完全是靠县衙养着的了,收入也低的可怜,每人每年不过六两银子而已,一个月才五钱,属于饿不死却也绝对让你很难吃饱的行列。
偏偏塔城虽然地处偏隅,人口却还真是不少,根据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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