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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屑找到了没有暴力犯罪、没有幻形灵奴隶的妓院。对她来说,成为那里最受欢迎的母马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琐屑在各种不同的身体里经历过各种不同的性别——以前那些只会使她反感或生气的行为现在都令她愉快,只要对方是一匹小马,他们就能玩得很开心,只是琐屑的心里只容得下一个幻形灵。
*幸好我还很年轻,不用担心这个。*
她不像在最初的几次外出中那样,飞到了亚历山大的郊外,她飞向了塔楼,以及周围那些更大的石头建筑,她的目标是一匹特别的小马,她每星期都会到他那去一次。
琐屑并没有像那些“机构”里其它“受欢迎的”母马一样,一味迎合有钱的客人的兴趣,她也去过贫民窟……不过是为了其他东西……
她降落在这座城市最大的屋子的阳台上,落地时蹄子踩在地毯上软绵绵的,这里建筑的豪华令小马印象深刻,据琐屑所知,自从这座城市重建以来,统治这座城市的家族就一直住在这里。
阳台的里是一间陈设豪华的房间,墙上挂着一幅画,显得那么大,那么古老,她有时会怀疑这里到底是不是人类建造的,琐屑打开壁橱,那里挂着十几套不同大小的衣服,有各种不同的面料和颜色。
它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非常暴露,裙子有着蕾丝花边的褶边,粉色的肩带搭在她的腰上,但琐屑又把它脱了下来,她用蝴蝶结以特殊的打法扎住她的尾巴。
她选择了挂在这里的一件最不出格的连衣裙,一件普通的白色太阳裙,她头上戴着一个白色蝴蝶结,她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她的雇主她今晚没心情,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继续做他想做的事,但是……
琐屑像往常一样,在图书馆找到了她的主顾。
乐思好学(Study Time)是一匹斯文的独角兽雄驹,高贵的黑色礼服优雅地穿在他灰色的身体上,似乎总是松松垮垮的。他淡黄色的眼睛总是藏在一副厚厚的眼镜后面,当他把一本书举到面前时看到了琐屑,他显得很紧张。
琐屑发现晚上的茶点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一瓶浸在冰里的红酒、一副眼镜和一盘异国风味的奶酪,它们闻起来……嗯,就像马食一样平淡无味,不知怎的,她怀疑盘子里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比韭菜一个月挣的还值钱。
她把盘子端到他面前,乐思懒洋洋地靠在座位上,专心地读着一本古书,当她把小桌子摆在他面前,为他们俩倒酒时,他似乎没有听见。他没有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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