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把所有想带走的东西都放进车里,几分钟内我们就能到目的地。这对我们两个都好。
他简直是顽固不冥,但最终他还是屈服了。我想可能是我的“如果不跟我走,我就把他永远留在这”的威胁起了作用。看来哪怕是那些表面装作不在乎社交的人,内心其实也会为其所动。
我把他生拉硬拽拖出门,扔进水池里。在他好好洗身子的时候(我真受不了他身上的味道),我找了附近一个驾驶室最大的小货车,把他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塞进里面。他回来的时候有点湿漉漉的,但至少香皂和香波的味道要比之前好闻多了。
实际上我们驾驶的方式和原来也差不了太多,但我还是不能说喜欢这么开车,更别提乔瑟夫还是个特别紧张和犹豫的新手司机。我说他是司机,但其实他只是听我喊“踩油门!用点力,用点力……好……稍松开一点……再松点”,就这么开了二十多分钟。汉坐在副驾驶座上把头伸出窗外,全程自娱自乐。我很确定这是狗铭刻在基因里的本性。
我们终于安全回家,互相自我介绍,结局皆大欢喜。我还有成吨的问题想要问乔瑟夫,但和我一起待了这么长时间他已经开始有点受不了了,我担心再强迫他结果可能不会好。尽管他有那种作弊一样的魔法能力,搬东西要比我们容易的多,我和阴天还是帮他把他的一堆杂货搬进一间地下卧室里。我们得用嘴叼着袋子,有时候还得两人一起搬,他却连一点忙都不帮。他甚至连我的衣服都懒得穿。
好吧,其实我们都没穿衣服。从昨天起我就决定把制作衣服的优先级调到第一位。
我想以后如果我们找到的人够多,可能他们会占满整栋房子,这样我们就得开始要么需要共用卧室,要么就得住到附近的其他房子里。其实还挺令人兴奋的。也许下次我遇见的家伙会镭射眼,或者脖子后面长胳膊。也许他们会有臭鼬尾巴或者蝙蝠翅膀。
他是怎么知道如何使用魔法的?这肯定需要长时间的练习。我用了好几周才学会怎么换挡才不会损坏变速器,这要操作的可只有一个换挡器和踏板而已。而乔瑟夫需要用角操控的东西绝对会多到会让人脑子发晕。
终于讲到今天了,阴天给我们每个人做了早饭,但乔只吃了薄饼,完全没理会她做的几盘新鲜的可丽饼。做那些饼可是把剩下的草莓都用完我们,所用的奶油也是她亲手搅拌的。
我得承认某人用嘴做饭时真的相当灵活。好吧,不仅用嘴,偶尔也用蹄子。只要这样生活足够长的时间,你也会开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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